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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(2)开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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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五章(2)开庭

  从3月下旬转到市局以来,开庭那天,是我和施展头一次见面,我们只互相打了个招呼,就被法警警告“不许说话”。戴上锃亮的手铐,上了法院的专车,我们都显得有些兴奋。

  过了三道门,又沿着灰色的围墙走了一段儿,车子驶上了大街。

  外面的风景真好,看什么都舒服的。坐这个车跟“打的”的感受还真不一样,怎么想,都觉得那一窗之隔恍如两世,看眼前流动的车水马龙、鲜活灿烂的一切,仿佛在看科幻片。也没什么强烈的震撼,就像一只鸭子,不会要死要活地羡慕狗嘴里的骨头,那是别人的欢乐。有些美好的东西,一旦距离太遥远,遥远到使你无缘得想哭的地步,就没什么意义了,懒得留恋了。

  审理我们这个案子的是W市“一中院”,好像离看守所很近,没多久,车子就进了法院,停在审判大厅的楼门外。

  还没下车,我就从窗子看见我老婆、我父亲,还有施展的家人,已经等候在楼口,正向这里张望,殷切得让人感动。我老婆琳婧穿了件暗黄马甲,很扎眼,在法院里不小心,还把他跟嫌疑犯混了呢。

  那天我挑了件编号带6字尾的马甲,我说如果这次能回家,以后想让我不迷信都不行了。

  我们下了车,在法警的正确带领下,走向楼口。亲人们立刻往前冲,被法警严厉阻止了。我看着我老婆,一直光辉灿烂地乐着,进了楼,父亲的身影在我面前晃了一下,他苍老了许多,头发几乎全白了。一转脸,我的笑容马上熄灭,心里发酸。

  先到候审室呆着。法警跟我们聊天,还让抽烟呢,当然得抽自己的,可惜我们都没带。一个老点的法警跟施展说:“估计得多少啊?”

  施展神清气爽地说:“没期吧。”

  “多大了?”

  “68年的。”

  “不大,减好了,出来四十多岁,不耽误事儿,还能折腾一阵子。”老警察替施展展望未来。

  “反正就这样了,一会到庭上别皱巴,利利索索半天完活,咱都省着折腾。”

  施展笑道:“我什么都认,早完事早塌实,我倒希望他现在就给我下判决呢。”

  外面一声传,我们被带到庭上,一进门,看见亲人们已经在旁听席上坐定。这个审判庭还够个儿,跟一电影院似的。我们被带到被告位上,面前放一个支架麦克风,正对这胖子审判长和两个助理、书记员,左角是检察院的,右角是三个律师。审判席后面,一条什么“严打”成果总结大会的横幅还挂着呢。

  假模假式地验明正身,审判长宣布:“给嫌疑人解除戒惧!”法警过来给我们开了手铐,然后让我们落座。

  胖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。也没跟人家基督教国家似的,宣个誓什么的,稀里糊涂就审开了。

  公诉人不厌其烦地读了一遍我看了8遍的起诉书,然后先拿施展开刀,由检察院发难,施展态度特老实,问什么说什么,半天光看检察院那位翻卷宗,读的口干舌头燥,一个劲咬矿泉水瓶子。助检那位也溜得腿细儿,不停地拿着帐薄、保单之类的给律师和审判庭看,还得跑施展跟前,让他看棺材落泪,施展倒轻松,看见什么都一个字:“对”。弄的我偷笑。

  施展放弃了自我辩护的机会,直接由律师登台献艺,那年轻人挺能白话,给检察院的提了一大堆质疑,铿锵有力,然后又强调了施展一惯的良好态度,希望法庭在判决时严加考虑。

  轮到施展做最后陈述时,施展除了表示悔恨外,还当庭提到我,说因为他给我带来麻烦,很愧疚,希望法庭能宽恕我这个失足青年。

  施展的话一落,我注意到审判席上的人不约而同地放松了一下,审我时就有些爱搭不理的,态度很不严肃,好像施展的头一剃,这案子就已经完了,拿我也就是做做剪鼻毛一类的整理运动。

  没想到,偏偏在我这里就出了差头,围绕那5000块钱,双方扯开了皮。

  我的律师问施展:“你和麦麦是什么关系?”

  “校友。”

  “你和他有经济关系吗?”

  “有。”施展一张嘴,吓我一机灵,哥们儿晕菜了吧!

  “什么样的经济关系?”律师倒是稳如泰山。

  “麦麦以前跟我借过钱。”施展话一落地,我才回过神儿来。

  “多少?”

  “5000。”

  我的好律师带着胜利的微笑,向法庭揭露检察院的险恶用心:“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构成窝藏罪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:即为犯罪的人提供了隐藏处所、财物,资助其隐匿或逃跑。很明显,我的当事人给施展的5000元人民币,属于正常的还债行为,不存在起诉中所指称的资助性质。观照以上,可以推论:检察院对我的当事人所指控的窝藏罪名不能成立。”

  大快人心啊。

  检察院那家伙还不服气,挥刀向手无寸铁的我砍来:“麦麦,你向施展借钱,是什么时候的事?”

  我把麦克风拉到嘴边:“1994年,那一年我买的电脑,需要证人的话,可以找到很多。”

  审判长提醒我:“你不用说那么多,问你啥就说啥。”嘿,他逮什么问什么,我还不能更清楚地阐述,讲不讲道理?

  那人接着问:“94年的钱,到2000年才还,而且为什么选择施展外逃时还给他?”

  可劲儿问吧,我早编好了:“首先纠正一点,我并知道当时施展是负案之身。另外,当初借钱的时候,我的经济条件比较差,等我条件好了,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施展的钱已经多得烧手,我几次要还他钱,他都说以后再说,就这样一直拖着。他出差的时候,后来才清楚正是他准备外逃时,我恰好又去还他钱,他也没有推脱,我当时很庆幸了却了一桩心愿,没想到最后掉进这个大坑里。”我叹息着长出了口气,被麦克风广播出去了。

  “那么,施展——你在接受C县刑警队经济侦察科的讯问时,说麦麦给了你5000块钱,却没有说他还了你5000块钱,这里有你的原始笔录。”检察院的扬了扬手里的材料,又举着另一份材料冲我炫耀了一下:“麦麦,你也是在后来才非常迫切地表达说,那笔钱是还款而不是资助,最初你的供词用的是‘给’字,我注意了你的学历和专业,我想你应该不会混淆给钱个还钱两个概念吧。”施展我们两个都没说话。

  助理检察院殷勤地把两份材料递到审判席上,请法官过目。

  检察院那大哥略微沉吟一下,又有了鬼主意:“审判长,从他们不约而同前后矛盾的供词里,明显地暴露了问题的实质。退一步讲,即使麦麦和施展确实具有借贷关系,麦麦选择施展外逃时给他5000元人民币的行为,其动机也不是还债,而应解释为一种无原则的感恩心理,正是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,被告人麦麦实施了对施展进行违法的经济资助,最终滑进了犯罪的泥潭。”

  我还想抨击他,审判长大人已经果断地宣布“自由辩论”结束,让我进行最后陈述:“被告人麦麦,还有什么要说的么?”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。

  我很失落,突然有些疲惫似的,我重新把嘴凑近话筒,散漫地表示:“不说了。”我感觉继续狡辩下去的意义不大了。

  宣布退庭的时候,我有些怅然,就这么完了?一辈子能上几回法庭?也没好好表现表现,懊丧。

  我们被法警带回候审室,在庭审笔录上按手印,完事按原路被押回车上,外面怎么下起牛毛雨来?来的时候还艳阳高照呢,人说7月天猴子脸,这8月也瞎变呀?

  琳婧追过来,手里抓一大可乐瓶子,一边喊我名字。法警立刻迎上去,跟她嚷着什么。施展笑问:“你媳妇?”施展走的时候,我还没结婚。

  我说:“别人媳妇能这么热情么。”

  我们坐在车里,隔窗往着外面的亲人。琳婧抱着可口可乐,站在人群外面,在细迷的雨雾里,孤单地冲车上挥着手,我把脸转了过去。

  回了看守所,法警就把我们给交接了,辰字楼的守卫给我们楼层的值班管教打电话的功夫,施展小声说:“如果我不判死刑,咱就都别上诉了。”那意思是说,别再上出病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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